转发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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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中心: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经学校校长办公室审定、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组织学习《成都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基础医学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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