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新进教师 助讲培养第二阶段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4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7年新进专任教师实施助讲培养,现对参与第二阶段培养的教师进行结业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新进教师且列入助讲培养项目的教师,共8名,详细名单如下:
学院 | 姓名 | 指导教师 |
基础医学院 | 陈雄斌 | 杨岚 |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熊梓汀 | 卢毅 |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杨虹 | 冉启志 |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李巧玲 | 黄蓉 |
公共卫生学院 | 刘旖 | 李苑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高园 | 符涛 |
外语学院 | 王晓露 | 倪虹 |
国学院 | 刘春语 | 任玉兰 |
二、考核方式
(一)教师自查与导师评价
参培教师对照培养要求进行自查,统计培养学时数,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导师对第二阶段的培养完成情况及平时表现进行客观地综合鉴定,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附件1),将整理好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上交学院备查。
(二)学院检查
学院聘请至少三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助讲培养工作进行检查。主要程序为:
1.召开答辩会。由各学院组织,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第二阶段助讲期内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或教学与临床工作的情况,并接受专家提问。
2.推荐评优。考核专家组根据青年教师答辩情况和第二阶段的学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情况推荐教师到学校参与评优。
3.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学院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将考核评价表、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参培教师助讲培养档案(模版见附件3)于9月14日下午16:00前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4室)。
(三)学校验收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技处合人事处、科、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专家组,以专题汇报会形式进行验收,各学院组织助讲培养工作分管领导、指导教师、参培教师等相关人员参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助讲培养工作组织情况(5分钟/学院)。
2.指导教师汇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5分钟/人)。
3.参培教师设计一堂40分钟的课堂教学,并进行现场说课,说课内容包括:教材、学生、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测评、板书等的分析与讲解,以PPT展示。(10分钟/人)。
4.专家提问(5分钟)。
专家组根据现场验收会议汇报情况及查阅助讲培养档案,分别确定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学校当年同批参加助讲培养/同批导师总人数的20%。
验收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13:30—17:00,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四会议室。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经学校验收后,学校对各参培教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颁发助讲培养结业证书。
参培教师本阶段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全额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本阶段考核优秀,再奖励18学时教学工作量。阶段考核不合格,待延长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核算。
导师阶段考核合格,奖励36学时教学工作量,考核优秀奖励54学时教学工作量,所指导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暂缓核算,待延长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核算。同时指导2名青年教师的,指导第2名青年教师的工作量减半。
联系人:丁丹 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1.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202007101147537785.docx
2.助讲培养考核情况汇总表 202007101148082894.docx
3.助讲培养档案袋封面(模版)202007101148228158.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