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进教师 助讲培养第二阶段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加强过程检查,夯实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4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相关学院青年老师参加助讲培养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新进教师且列入助讲培养项目的教师,共3名,详细名单如下:
学院 | 姓名 | 指导教师 |
外语学院 | 王春燕 | 何周春 |
体育学院 | 赵诗 | 李光惠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者荣娜 | 徐正东 |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助讲培养要求对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的进展情况、导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填入《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附件),并报送纸质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查、备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6:00前。
(二)学校督查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组成检查专家组,查阅学院自查材料,撰写督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分析,并反馈学院改进工作。
三、相关要求
助讲培养制度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助讲培养中期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准备好学校督查,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查检材料。
联系人:丁丹 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202007101156060531.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0日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