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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新进教师助讲培养 第一阶段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0 11:56: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加强过程检查,夯实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4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相关学院青年老师参加助讲培养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列入本批次培养的教师共名31名,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指导教师

1

基础医学院

龚艳菊

杨岚

2

基础医学院

黄莉钧

杨岚

3

基础医学院

陈小凤

黄映红

4

基础医学院

刘超

杜联

5

基础医学院

吴佩杰

代勇

6

基础医学院

于瀚

张丰华

7

临床医学院

张翕宇

谢春光

8

临床医学院

王振兴

谢春光

9

药学院

刘娟

谢晓芳

10

药学院

刘菲

熊亮

11

药学院

陈志敏

余淩英

12

药学院

李丹

彭成

13

药学院

李美美

邓赟

14

药学院

张楠

彭成

15

药学院

瞿礼萍

邹文俊

16

药学院

田寅

夏厚林

17

针灸推拿学院

曹新

唐勇

18

针灸推拿学院

孙睿睿

曾芳

19

针灸推拿学院

余思奕

曾芳

20

针灸推拿学院

王绪

唐勇

21

眼科学院

宋琼涛

段俊国

22

眼科学院

杨彦荣

周跃华

23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刘驰

冉启志

24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朱绍密

罗晓红

25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宋林江

张勤修

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车云霞

谭文澜

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晨

王未强

28

外语学院

梁静

陈骥

29

国学院

王一童

任玉兰

30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万小平

国锦琳

31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唐振涛

张梅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助讲培养要求对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的进展情况、导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填入《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附件1),并报送纸质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查、备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月14日下午16:00前。

(二)学校督查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专家组,以专题汇报会形式开展督查,各学院组织助讲培养工作分管领导、指导教师、参培教师等相关人员参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助讲培养工作组织情况(5分钟/学院)。

2.指导教师汇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参培教师助讲培养期间学习情况(5分钟/人)。

3.参培教师现场教学演示(10分钟/人)。

4.专家提问(5分钟)。

汇报过程中可提出对助讲培养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查阅学院自查材料,综合汇报会所了解情况,撰写督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分析,并反馈学院改进工作。

汇报会时间:7月17日全天,地点:温江校区图书馆研修室。各学院参会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助讲培养制度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助讲培养中期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准备好学校督查,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查检材料。

 

联系人:丁丹 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1.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202007101157372244.xlsx

2.助讲培养中期检查汇报会安排表202007101159176711.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0日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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