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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30 10: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含直属医院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寒假期教师研修专题培训,本专题为教师提供5门课程,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已于2022年12月3日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

1.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必修)

2. 师德典型引领(必修)

3.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4. 教师关爱讲堂

5. 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2023年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注册登录、研修学习及学时认定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研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若老师们学习中遇到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4008757650咨询(工作日8:30-17:00)或联系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余老师  028-61800217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

2.各学院要实现教师寒(暑)期研修常态化,研修活动中的必修内容为教师轮训内容之一,原则上除还在助讲培养期阶段的教师外均需参加学习。

3.请各学院征集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寒()期教师研修专题促进教师师德师风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推动教师成为教育变革主力军的优秀组织管理案例优秀学习应用案例,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一个案例(多者不限),请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案例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cdutcm_fzzx@163.com,报送案例相关要求见附件2。


附件:1. 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202301031025357968.docx


2. 案例撰写说明

202301031025473202.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30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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