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2024〕44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试行)》(研函字〔2015〕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以公告形式对无法联系或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2名学生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4日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结束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28-82630803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临床医学院 | 宋烈剛 | 2019KS371 |
临床医学院 | 李易儒 | 2019KS373 |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