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1 17:5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药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征集拟申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选派类型

选派一级学科

留学单位

计划出国时间

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

药学院

访问学者、博士后、
联培博士

中药学

新西兰奥塔哥大学

202612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四、外语条件要求

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暂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也可先申报,在派出之前达到外语条件,补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即可)

五、报名须知

1.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报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于8月8日(下周五)中午12:00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报名基本信息表发送至人事处苏昱衡OA邮箱。

2.后续药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面试遴选,协助申请外方邀请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700649867

 

附件:报名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

2025年8月1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打印正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