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药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征集拟申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选派类型 | 选派一级学科 | 留学单位 | 计划出国时间 |
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 | 药学院 | 访问学者、博士后、 | 中药学 | 新西兰奥塔哥大学 | 2026年12月31日前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四、外语条件要求
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暂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也可先申报,在派出之前达到外语条件,补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即可)
五、报名须知
1.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报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于8月8日(下周五)中午12:00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报名基本信息表》发送至人事处苏昱衡OA邮箱。
2.后续药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面试遴选,协助申请外方邀请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700649867
附件:报名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
2025年8月1日